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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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草药
ICS:[{"uid":"11.120"}] HS:[{"uid":"1211"}] |
5. |
通报标题:“关于草药中二氧化硫残留物的规范和测试方法”的修正提案页数:2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72种草药(姜黄、大黄等)中二氧化硫(SO2)的最高限量从200、500、1000和1500ppm修订成30毫克/千克。 - 60种草药(毛诃子、毛山菊等)增补进需要测试的药物列表中。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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