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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NZL/121/Add.1
2024-02-2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ICS:      HS:
5. 通报标题:

关于修订《2020年化妆品组别标准》的提案(29页,英语)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https://www.epa.govt.nz/public-consultations/open-consultations/updates-to-the-cosmetic-products-group-standard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2月14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1月30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6年1月1日;(附件4表2第2项除外,该项目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gazette.govt.nz/notice/id/2024-sl388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关于修订《2020年化妆品组别标准》的提案考虑修订现行组别标准,使其与国际进展保持一致,以确保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以及保护环境。新西兰根据世贸组织第2.9.2条的规定,通报了该提案的评估报告。

获得通过的版本包括对通报要求草案做出的下列修订:

· 更新了全氟烷基物质(PFAS)的定义,以包括2024年1月修订的《2020年化妆品组别标准》附件4表2第2项中定义的豁免。

· 延长所有修订的过渡期,包括增加化妆品进口/生产、供应和处置的具体日期。

· 将吡啶酮锌从附件4的禁用物质中删除,并分别保留附件5表2和附件7的新西兰限制和防腐剂中。从附件5中删除重复的3和4-羟基异己基3-环己烯甲醛(HICC),将其作为禁用物质保留在附件4中。

考虑了通过国内评议流程收到的提交文件以及就提交给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的通报收到的意见均被视为该流程的一部分。技术解释及对提交文件的答复载于环保局的下列更新报告中:APP204297关于修订《2020年化妆品组别标准》提案的更新报告(https://www.epa.govt.nz/assets/FileAPI/hsno-ar/APP204297/APP204297-Update-Report-for-Proposal-to-amend-the-Cosmetic-Products-Group-Standard-2020.pdf)

7. 目的和理由: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2
以下2024-02-22的信息根据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关于修订《2020年化妆品组别标准》的提案(29页,英语)

https://www.epa.govt.nz/public-consultations/open-consultations/updates-to-the-cosmetic-products-group-standard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2月14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1月30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6年1月1日;(附件4表2第2项除外,该项目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gazette.govt.nz/notice/id/2024-sl388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关于修订《2020年化妆品组别标准》的提案考虑修订现行组别标准,使其与国际进展保持一致,以确保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以及保护环境。新西兰根据世贸组织第2.9.2条的规定,通报了该提案的评估报告。

获得通过的版本包括对通报要求草案做出的下列修订:

· 更新了全氟烷基物质(PFAS)的定义,以包括2024年1月修订的《2020年化妆品组别标准》附件4表2第2项中定义的豁免。

· 延长所有修订的过渡期,包括增加化妆品进口/生产、供应和处置的具体日期。

· 将吡啶酮锌从附件4的禁用物质中删除,并分别保留附件5表2和附件7的新西兰限制和防腐剂中。从附件5中删除重复的3和4-羟基异己基3-环己烯甲醛(HICC),将其作为禁用物质保留在附件4中。

考虑了通过国内评议流程收到的提交文件以及就提交给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的通报收到的意见均被视为该流程的一部分。技术解释及对提交文件的答复载于环保局的下列更新报告中:APP204297关于修订《2020年化妆品组别标准》提案的更新报告(https://www.epa.govt.nz/assets/FileAPI/hsno-ar/APP204297/APP204297-Update-Report-for-Proposal-to-amend-the-Cosmetic-Products-Group-Standard-2020.pdf)


通报原文:[{"filename":"NZL121Add.1.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40222/NZL121Add.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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