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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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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NLD/75
2007-05-24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荷兰
2.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与体育部。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使消费者避免引起极高燃烧危险的服装。
ICS:[{"uid":"61.020"}]      HS:[{"uid":"61"},{"uid":"62"}]
5. 通报标题:

关于商品法案第18(a)条(通用产品安全条款)内服装防火安全的执行协议



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作为监督遵守禁止销售引起极高燃烧危险服装的一部分,根据商品法案第18(a)条,基于指令2001/95/EC,监督机关已与荷兰纺织服装行业的代表达成协议,大意是在荷兰销售的服装除睡衣外应符合可燃性实验。实验应按照ASTM D1230进行,火焰接触时间1秒钟。火焰扩展到127mm应不少于4秒钟。
7. 目的和理由:荷兰政府想使消费者避免引起极高燃烧危险的服装。为此,必须达成关于使用标准的协议。被广泛用于检测和评估服装防火安全特性的最常用标准是美国标准ASTM D1230。商品法案第18(a)条禁止销售不安全产品,以执行指令2001/95/EC(一般产品安全指令)。荷兰食品和消费品管理局(荷兰语缩写VWA),作为商品法案的监督机关,已达成执行关于引起极高燃烧危险服装的第18(a)条的协议。不符合第6项规定的实验要求的服装被认为违反商品法案第18(a)条,因此禁止销售。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2007/08/12
拟生效日期: 2008/05/01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7/12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关于商品法案第18(a)条(通用产品安全条款)内服装防火安全的执行协议
作为监督遵守禁止销售引起极高燃烧危险服装的一部分,根据商品法案第18(a)条,基于指令2001/95/EC,监督机关已与荷兰纺织服装行业的代表达成协议,大意是在荷兰销售的服装除睡衣外应符合可燃性实验。实验应按照ASTM D1230进行,火焰接触时间1秒钟。火焰扩展到127mm应不少于4秒钟。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NLD_75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70524/G_TBT_N_NLD_75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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