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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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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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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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烟熏烟草监管制度提案——公众咨询文件——抽吸型烟草监管制度提案——公众咨询文件(health.govt.nz);2022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烟熏烟草)修订法案——2022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烟熏烟草)修订法案第79号,公共法案内容——新西兰立法;2021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条例——2021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条例(LI 2021/204)内容——新西兰立法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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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8月21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该通报措施已自2023年10月21日起适用于所有一次性和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设备新产品通报。对于在2023年10月21日之前箱新西兰烟草管理局通报的现有可重复使用电子烟产品,该通报措施的适用期已推迟至2024年10月1日。 推迟实施的措施仅包括对可拆卸电池和儿童安全装置的要求。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2021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条例: https://www.legislation.govt.nz/regulation/public/2021/0204/latest/whole.html 2024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修订条例:https://www.legislation.govt.nz/regulation/public/2024/0019/latest/LMS945673.html#LMS945672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X]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在卫生部网站“制造商和进口商(通报人员)信息”栏目下 [ ]其他:
说明:2023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修订条例修订了2021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条例》(主条例),对电子烟产品提出了新的产品安全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自2024年3月21日起,所有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产品必须: · 拥有儿童安全装置,防止儿童启动或意外操作;以及 · 配备可拆卸电池。 但是,上述两项关于配备可拆卸电池和儿童安全装置的要求,原定于2024年3月21日起适用于所有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设备,现已被推迟。 该推迟事项通过2024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修订条例实施,该条例已于2024年3月20日生效并对主条例进行了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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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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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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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8月21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该通报措施已自2023年10月21日起适用于所有一次性和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设备新产品通报。对于在2023年10月21日之前箱新西兰烟草管理局通报的现有可重复使用电子烟产品,该通报措施的适用期已推迟至2024年10月1日。
推迟实施的措施仅包括对可拆卸电池和儿童安全装置的要求。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2021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条例:
https://www.legislation.govt.nz/regulation/public/2021/0204/latest/whole.html
2024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修订条例:https://www.legislation.govt.nz/regulation/public/2024/0019/latest/LMS945673.html#LMS945672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X]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在卫生部网站“制造商和进口商(通报人员)信息”栏目下
[ ]其他:
说明:2023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修订条例修订了2021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条例》(主条例),对电子烟产品提出了新的产品安全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自2024年3月21日起,所有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产品必须:
· 拥有儿童安全装置,防止儿童启动或意外操作;以及
· 配备可拆卸电池。
但是,上述两项关于配备可拆卸电池和儿童安全装置的要求,原定于2024年3月21日起适用于所有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设备,现已被推迟。
该推迟事项通过2024年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修订条例实施,该条例已于2024年3月20日生效并对主条例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