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丹麦 |
2. | 负责机构:丹麦紧急事务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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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旅馆和卫生保健设施中适合10人以上使用的卧室设施;在出租的假日别墅中适合10人以上使用的卧室设施;适合50人以上使用的会场;适合150人以上使用的教育设施;适合50人以上或10个卧床的人使用的(成人)日托服务中心;以及适合150人以上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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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旅馆、卫生保健设施、会场、教育设施、日托服务中心及商店消防通道的部颁命令页数:6页 使用语言:丹麦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了防止或降低火灾的危险,并确保在火灾情况下充分的消防和搜救行动的可能性,本草案规定了所使用的消防通道的构造。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规旨在预防突发性火灾和火灾蔓延,并确保充分的消防和搜救行动的可能性。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05 拟生效日期: 2007/0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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