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运输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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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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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载重线法规提案页数:32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载重线位于船舶中央的船舷左右两侧,指明船舶在装载乘客、货物、燃料、贮备物或甲板上的其它材料之后其入水部分的最深深度。对于一年中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运行区域和不同的水密度,载重线也不同。 这些载重线的实际定位取决于与船舶的几何形状相关的许多因素。同样,由于载重线的定位是假定船满载时将具有某种稳定性,因此在船舶建造和设计中必须达到某些条件 — 在天气恶劣时水不应当蓄积在甲板上、舱内通道必须是不漏水或防风雨的等。 载重线的要求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并且可以视为在技术方面已完好的解决。这些要求对于海上运输中的公众安全是必要的。 拟议的法规将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圆形载重线将用于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以及不是专用于在加拿大内陆水域,包括北美洲五大湖中运行的船舶。该部分将取代一般载重线规则和载重线法规(海洋)。 第2部分,菱形载重线将涉及专用于在加拿大内陆水域,包括北美洲五大湖中运行的船舶。该部分取代关于江河湖泊的载重线规则和载重线法规(内陆)。 第3部分将根据《加拿大航运法案》,撤销关于载重线的现行法规。 圆形载重线将参照编入国际海事组织(IMO)1966年的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公约),以及2005年1月1日修订生效的1988年关于该公约的议定书(议定书)。加拿大已经采用了该公约,本法规提案将使加拿大的要求与国际海事组织最新修正案的要求相一致。 注:上述内容只是为了透明度的目的而向各成员通报。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1/0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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