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消费者厅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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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功能性标示食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提议部分修订功能性标示食品相关食品标签标准的概要页数: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防范再次发生类似2024年3月底发生的功能性标示食品损害健康的事件,在通报人(使用功能性标示食品制度的食品经营者(FBO))收集到与其功能性标示食品有关的疑似健康危害信息时,要求该食品经营者向消费者厅厅长和都道府县知事等提供信息。此外,为提高功能性标示食品制度的可信度,对于功能性标示食品中的膳食补充剂,食品组织必须根据良好生产规范(GMP)控制其生产流程。 |
7. | 目的和理由:为消费者提供信息,以确保摄入食品的安全,并确保有机会自主、理性地选择食品。 |
8. | 相关文件: a) 食品标签标准(2015年第10号内阁府令)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427M60000002010(仅日语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3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咨询点
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JPN/24_04053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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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再次发生类似2024年3月底发生的功能性标示食品损害健康的事件,在通报人(使用功能性标示食品制度的食品经营者(FBO))收集到与其功能性标示食品有关的疑似健康危害信息时,要求该食品经营者向消费者厅厅长和都道府县知事等提供信息。此外,为提高功能性标示食品制度的可信度,对于功能性标示食品中的膳食补充剂,食品组织必须根据良好生产规范(GMP)控制其生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