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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PKM/42
2006-12-13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2. 负责机构: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具备地面电视接收能力的电视调谐器(例如机顶盒)。
ICS:[{"uid":"33.160.25"}]      HS:[{"uid":"85"}]
5. 通报标题:

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页数:2页    使用语言:汉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拟规定具备地面电视接收能力的电视调谐器(如机顶盒)作为商品,必须经检验。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此类产品上市时必须由标准计量检验局检验,并且必须符合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地面数字电视接收能力的要求。上述产品的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要求遵照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相关标准一致CNS标准。地面数字电视接收能力应符合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技术规范。电视调谐器的合格评定程序遵照商品验证登录办法(RPC)。
7.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08/01/01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拟规定具备地面电视接收能力的电视调谐器(如机顶盒)作为商品,必须经检验。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此类产品上市时必须由标准计量检验局检验,并且必须符合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地面数字电视接收能力的要求。上述产品的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要求遵照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相关标准一致CNS标准。地面数字电视接收能力应符合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技术规范。电视调谐器的合格评定程序遵照商品验证登录办法(RPC)。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TPKM_42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61213/G_TBT_N_TPKM_42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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