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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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灯及相关装置
ICS:[{"uid":"29.140.30"}] HS:[{"uid":"85.39"},{"uid":"94.05"}] |
5. |
通报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 2050-3:2006 – 灯及相关装置 – 能效标签要求 – 第3部分:高强度放电(HID)灯。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规定了一般照明用的高强度放电灯的能效标签要求。 要求附着能效标签,该标签将显示高强度放电灯以瓦特表示的瓦特数和以每瓦特流明表示的灯功效。 因此根据本通报着重强调高强度放电灯应当在230 伏 60赫兹(菲律宾的额定电压系统)下进行测试。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涉及能效照明设备(EEL)的通报,以促进能效产品作为达到能源自给自足的战略之一,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指导消费者确定哪种高强度放电灯类型使用起来相对便宜。本通报是为了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年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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