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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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灯具与相关设备
ICS:[{"uid":"29.140.40"}] HS:[{"uid":"85.39"},{"uid":"94.05"}] |
5. |
通报标题:菲律宾国家表春草案(DPNS) 2050-5:2006 – 灯具和相关设备 – 能源标签要求 – 第 5部分:光源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通报规定了关于使用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的一般照明用灯的能源标签要求。 该通报要求附加一个能源标签,显示以瓦特标记的产品功率、以流明标记的光输出和以每瓦特流明标记的照明功效比,以及其它。 该通报特地强调,灯应当在 230 V 60 Hz下测试,这是菲律宾的额定电压系统。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该项涉及节能照明设备(EEL)的通报,作为实现能源自给战略的一部分来发展节能产品,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指导消费者确定何种灯具类型可以减少使用花费。该通报的目的是为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PNS IEC 60598-1:2006 (IEC 2003年发表) 光源 –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测试 PNS 2050-1-1:2006 – 灯具与相关产品 – 能源效率和标签要求 – 第1-1部分:双头荧光灯 PNS 2050-1-2:2006 – 灯具与相关产品 – 能源效率和标签要求 – 第1-2部分:单头荧光灯 PNS 2050-2:2006 – 灯具与相关产品 – 能源效率和标签要求 – 第2部分:一般照明用途的自镇流荧光灯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年 拟生效日期: 2007年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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