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纳 |
2. | 负责机构:加纳标准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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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医药品、电器、电气产品(例如,灯泡、开关、插座)、电缆、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其附件、玩具、化学制品及其相关产品、建材、旧货、石油产品、烟火制品、机动车辆用蓄电池、酒精饮料和不含酒精的饮料、非洲印花纺织品、武器和弹药、弯刀和短剑、车辆备件、工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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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在目的地检查高危险货物的加纳标准管理委员会(GSB) 指南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加纳标准管理委员会开发了一个新的系统,目的地检查程序可以在不需要集中进行大量的,可能造成口岸不合理延误的测试的情况下,用于确定高危险货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所有高危险货物的进口商应当向加纳标准管理委员会登记,而且所有高危险货物须随附由相关资质的实验室颁发的化验证书或合格证明。 如果进口商在进口前尽早将样品提交给加纳标准管理委员会,用于质量评估和认证,则可能更快的结关。本文件规定了加纳标准管理委员会关于进口产品的标签要求、处理/罚没非一致性的进口产品,以及高危险货物主要分类的列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关于在目的地检查高危险货物的加纳标准管理委员会指南。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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