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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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转基因食品和新育种技术(NBT)食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提案P1055 基因技术和新育种技术的定义——第二次征集意见和支持文件页数:11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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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提案P1055提议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法典”)中“使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和“基因技术”的定义,以确保明确哪些食品属于法典中的转基因食品,同时确保根据食品带来的风险对其进行监管。 澳新食品标准局已起草了法典的修订草案,涉及六项食品标准和四个附表。主要内容包括: · 废除“使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和“基因技术”的现行定义,替换为以食品来源生物体中存在新型DNA为基础的“转基因食品”的新定义; · 在转基因食品定义中明确排除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用于生产细胞培养食品的细胞培养基中的物质,以及来自无效分离生物和嫁接植物的食品; · “新型DNA”、“新型蛋白质”和“无效分离子”的新定义。 提议不规定过渡期。提议对六项标准和四个附表做出的修改: · 不太可能对目前市场上的产品产生任何影响;或 · 具有放松管制的性质,对目前市场上的产品要求进行豁免。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中的12个月标准库存条款应适用。 我们将根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通报这些措施的其他方面。 |
7. | 目的和理由:澳新食品标准局在2019年完成的一项审查中发现,“使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和“基因技术”的定义不够清晰且不符合目的,导致监管的不确定性,此后澳新食品标准局开始着手修订这两项定义的工作。该提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明确哪些食品属于法典中的转基因食品,同时也适应新出现的转基因技术和国际监管环境的变化。 提议的修订将明确转基因食品的定义,以便于执法,并减少哪些食品需要作为转基因食品进行上市前评估的不确定性,同时继续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英文版) 可在下列网址获取: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 |
9. |
拟批准日期:
预计2025年初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发出澳新食品标准局通报,并计划在政府审议期间在2025年年中公报上公布批准。 拟生效日期: 2025年年中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4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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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评估摘要和提议的法典变更草案(英文版)可在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网站上获取:
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proposals/p1055-definitions-for-gene-technology-and-new-breeding-techniques
电子邮箱: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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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P1055提议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法典”)中“使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和“基因技术”的定义,以确保明确哪些食品属于法典中的转基因食品,同时确保根据食品带来的风险对其进行监管。
澳新食品标准局已起草了法典的修订草案,涉及六项食品标准和四个附表。主要内容包括:
· 废除“使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和“基因技术”的现行定义,替换为以食品来源生物体中存在新型DNA为基础的“转基因食品”的新定义;
· 在转基因食品定义中明确排除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用于生产细胞培养食品的细胞培养基中的物质,以及来自无效分离生物和嫁接植物的食品;
· “新型DNA”、“新型蛋白质”和“无效分离子”的新定义。
提议不规定过渡期。提议对六项标准和四个附表做出的修改:
· 不太可能对目前市场上的产品产生任何影响;或
· 具有放松管制的性质,对目前市场上的产品要求进行豁免。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中的12个月标准库存条款应适用。
我们将根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通报这些措施的其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