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肯尼亚 |
2. | 负责机构:肯尼亚标准局(KEB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液化石油气瓶阀门。
ICS:[{"uid":"23.060.40"}] HS:[{"uid":"8481"}] |
5. |
通报标题:法律公告No. 114 (法律补充No. 34,2006年9月1日):石油(修订)法规 ,2006 年页数:2 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公告通过插入No. 73修订了石油法规(石油法案Cap.116)第V部分。新的法规规定不能生产或进口除了本法律公告规定的容量及安装了统一阀门以外的液化石油气瓶。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便利和管理更换液化石油气瓶的机制;促进石油工业中各竞争者之间的公平竞争。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2006/10/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