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肯尼亚 |
2. | 负责机构:肯尼亚标准局(KEB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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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洗发液。
ICS:[{"uid":"71.100.70"}] HS:[{"uid":"330510"}] |
5. |
通报标题:KS 577: 2006合成洗涤剂洗发液—规范。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肯尼亚标准规定了合成洗涤剂洗发液的要求和检测方法。该标准在1986年第1次公布。在第2版中,对挥发物和无机盐的要求被删除,因为它们不适用于特定用途。不溶于酒精物质规定为2 %。对泡沫的附加要求被包括在内,从消费者满意的角度看这是重要的。许多经常在洗发液中作为清洁剂使用的表面活性剂在软水中产生丰富的花边泡沫,但泡沫迅速落在油质污垢中。因此,通常熟知的增泡剂成分被加入洗发液以改善泡沫的质量、体积和特性。为量化此要求规定泡沫最小体积为溶液的1%。 根据要求加入表2以满足性质柔和的婴儿洗发液的需要,加入表3以满足中性洗发液的需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6/11/11 拟生效日期: 贸易和工业部部长在肯尼亚官方公报上宣布为强制性法令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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