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
2. | 负责机构:卫生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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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酒精浓度高于1.2%的酒精饮料
ICS: HS: |
5. |
通报标题:第6/2023号法律-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页数:11 使用语言:中葡文,中文,葡萄牙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第6/2023号法律第9条第1款,在中国澳门销售或提供的独立包装酒精饮料的最大表面上,必须清晰醒目地标明酒精含量,以体积百分比表示。此外,该法第2条第2款规定,"酒精饮料"是指经过发酵、蒸馏或含有添加剂的饮料,酒精浓度高于1.2%。然而,该定义不包括在中国澳门合法注册或仅供处方使用的具有特定治疗功能的注册中成药。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23年5月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19期第6/2023号法律。 https://images.io.gov.mo//bo/i/2023/19/lei-6-2023.pdf |
9.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5月8日 拟生效日期: 2023年11月5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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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6/2023号法律第9条第1款,在中国澳门销售或提供的独立包装酒精饮料的最大表面上,必须清晰醒目地标明酒精含量,以体积百分比表示。此外,该法第2条第2款规定,"酒精饮料"是指经过发酵、蒸馏或含有添加剂的饮料,酒精浓度高于1.2%。然而,该定义不包括在中国澳门合法注册或仅供处方使用的具有特定治疗功能的注册中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