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
2. | 负责机构:消防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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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涉及产品的详细信息和相应的技术法规,请参阅:
1.第107/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附件中第2、3、4、5、8、9类危险货物。 https://images.io.gov.mo//bo/i/2023/30/despce-107-2023.pdf(第1767页至第1920页)
2.第108/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附件I表II和附件III的危险货物清单。 https://images.io.gov.mo//bo/i/2023/30/despce-108-2023.pdf(第1967页至第1968页)
ICS: HS: |
5. |
通报标题:1.第12/2022号法律《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31页,中葡文) 2.第27/2023号行政法规《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细则(49页,中葡文) 3.第107/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危险品子分类和编码》(155页,中葡文) 4.第108/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豁免危险品预先通知》(49页,中文及葡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第12/2022号法律建立了中国澳门危险品法规、监控和监督的综合制度。其主要目标是防止因拥有、制造、销售、运输、储存或任何其他使用危险品而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旨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第27/2023号行政法规、第107/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和第108/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作为第12/2022号法律的施行细则,主要侧重于危险品数据库的运行。它还为不相容危险品的包装、标记、标签和隔离措施制定了技术规范。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1.2022年8月2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34期第12/2022号法律。 https://images.io.gov.mo//bo/i/2022/34/lei-12-2022.pdf 2.2023年7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30期第27/2023号行政法规。 https://images.io.gov.mo//bo/i/2023/30/rega-27-2023.pdf 3.2023年7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30期第107/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 https://images.io.gov.mo//bo/i/2023/30/despce-107-2023.pdf 4.2023年7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30期第108/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 https://images.io.gov.mo//bo/i/2023/30/despce-108-2023.pdf |
9. |
拟批准日期:
第12/2022号法律于2022年8月22日通过 第27/2023号行政法规、第107/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和第108/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于2023年7月5日通过 拟生效日期: 以上所有内容于2023年8月23日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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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22号法律建立了中国澳门危险品法规、监控和监督的综合制度。其主要目标是防止因拥有、制造、销售、运输、储存或任何其他使用危险品而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旨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第27/2023号行政法规、第107/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和第108/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作为第12/2022号法律的施行细则,主要侧重于危险品数据库的运行。它还为不相容危险品的包装、标记、标签和隔离措施制定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