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IS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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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荧光灯:放电灯
ICS:[{"uid":"29.140.30"}] HS:[{"uid":"8539"}] |
5. |
通报标题:TIS 2309-2549 (2006)草案 双端荧光灯:能效要求页数:4页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ISI)提议将TIS 2309-2549 (2006) 双端荧光灯:能效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本标准规定了额定长度为500毫米至1500毫米,灯的额定瓦特数为16瓦特或16瓦特以上的双端管形荧光灯的最低能效性能标准(MEPS)要求。 本标准进一步规定了下列能效要求: ● 初始效率(F100) ● 维持效率(FM) ● 一般的显色指数要求(Ra) 本标准覆盖一般照明用途的、用于照明并带有镇流器,与220伏特50赫兹单相或类似的交流电源连接的灯,其中包括只打算带高频(电子)镇流器使用的灯。 |
7. | 目的和理由:节能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分发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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