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218)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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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便携式发电机
ICS:[{"uid":"29."}] HS:[{"uid":"8501"},{"uid":"8502"},{"uid":"8511"}] |
5. |
通报标题:便携式发电机;法规制定提案通告;拟议的标签要求;征求评议意见和信息页数:5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本文件中,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或CPSC)提议要求制造商标示便携式发电机的性能和与性能及安全相关的技术数据。警示标签应当告知购买人:“在室内使用发电机将在数分钟之内致人死亡;”“排放物含有一氧化碳,一种看不见嗅不到的有毒气体;”“千万不要在家中或在诸如车库的半封闭区域使用;”“只能在室外和远离打开的窗户、门和通风孔的地方使用。”警示标签同样还将包括图像文字。委员会认为提供这种标签信息将有助于降低对消费者的危险。委员会就本提案征求公众评议意见:Nancy A. Nord执行主席和托马斯 H. 摩尔委员每人提交了一份声明。这些声明可以从秘书处办公室,或在委员会的网站http://www.cpsc.gov/ 获取。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
8. | 相关文件: 2006年8月24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1卷第50003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6编第1407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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