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工业产品(电气/电子;机械/建筑和工程;化学和消费品)。
ICS:[{"uid":"29."},{"uid":"31."},{"uid":"25."},{"uid":"91."},{"uid":"71."},{"uid":"97."},{"uid":""}] HS:[{"uid":"84"},{"uid":" 85"},{"uid":" 98.11"},{"uid":" 33"},{"uid":" 34"},{"uid":""}] |
5. |
通报标题:部颁管理法令草案No.____,2005系列修订:关于按照产品标准司产品认证标志计划颁发进口商品清关证的新规章和法规页数:1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通报是部颁管理法令DAO 05:2001的修订。在产品标准司执行机构的领导下,提案制定了对产品标准司(BPS)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ICC申请人的进口商品颁发进口商品清关证(ICC)的规章和法规。 提议部颁管理法令DAO的显著特性包括以下方面: • 题目已改变为—关于颁发产品标准司(BPS) 进口商品清关证(ICC) 的新规章和法规 •术语定义中增加了新术语(第2条) •产品标准司(BPS)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进口之前和申请进口商品清关证(ICC)之前,进口商应将产品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QMS)证书和/或相关QMS文件提交到产品标准司(BPS) (第3.1条) •所有因产品在本地批发按照4.1.1和4.1.3已被批准ICC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计划的产品供应商根据DAO 1:1997及其以后修订可以申请PS认证标志许可证(第4.2条) •关于上诉的新规定(第9条) •关于禁止行为的新规定(第11条) •增加诉讼费用(第12.1.5条) •在颁发有条件豁免证书之前应公布约定并且一年内有效(12.4条) 包括DAO 2:2002作为行政处罚的基础(15.1条) |
7. | 目的和理由:符合ISO/IEC 指南 65:2001的要求—对认证 机构的一般要求。 |
8. | 相关文件: 部颁管理法令DAO 01:1997,DAO 2:2002 和 ISO/IEC 指南 65:2001。将公布在官方公报和/或两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 拟生效日期: 2007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9/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