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190)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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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单、双磷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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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烷基为偶数,并且在C6-C12范围内的单、双(1H、1H、2H、2H-氟)磷酸;撤销杀虫剂惰性成分容许量豁免的提案页数:5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第408(e)(1)项,本文件提议从根据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180.920部分的,烷基为偶数,并且在C6-C12范围内的单、双(1H、1H、2H、2H-氟)磷酸的惰性成分残留物容许量要求中撤销现有的豁免,因为环保署(EPA)不能确定它是否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第408(e)(1)项的安全要求。在本文件中所提议的管理行动对该局的容许量重新评定要求有利容许量重新评定是根据由1996年的《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第408(q)项进行的。依据法律,要求环保署不迟于2006年8月重新评定自1996年8月2日以来现有的容许量。本文件中所提议的管理行动是关于包含在2006年8月容许量重新评定审议最终期限中的1种容许量的撤回提案。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6/1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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