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62)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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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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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重型车辆烟雾排放测试和重型车辆排放控制系统检查页数: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2004年9月29日,州议会议案1009 (AB1009)经签署成为法律,修订健康和安全法典第43701部分。该修正案要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大气资源部(ARB)(经与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协商)制定并执行法规,确保在加利福尼亚州运行的重型商用车辆(HDCVs)装备的发动机在制造时就符合标准,这些标准至少像美国环保署(美国EPA)发布的排放标准一样严格。在表决通过AB 1009时,立法机关认为重型车辆所配备的发动机排放的氧化氮(NOx)和颗粒物质(PM)的浓度高于那些设计达到由环保署(EPA)所采用的标准的发动机,促成了高浓度的臭氧和颗粒物质,并对加利福尼亚公众的健康造成威胁。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大气资源部(ARB)官员的提案计划达到立法机关的要求。在制定该提案的过程中,ARB的官员在2005年5月16日,以及2005年6月17日的公众研讨会上与在加利福尼亚州经营重型商用车辆(HDCVs)公司的股东、制造商授权的重型商用车辆(HDCVs)维修商代表、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的代表,以及其它相关方进行了会谈。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1/2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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