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能源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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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无风管空气调节器,电冰箱,荧光灯镇流器。
ICS:[{"uid":"97.030"},{"uid":"97.040.30"},{"uid":"97.130.20"},{"uid":"91.140.30"},{"uid":"29.200"}] HS:[{"uid":"8415"},{"uid":"8418"},{"uid":"8504"}] |
5. |
通报标题:对无风管空气调节器、电冰箱和荧光灯镇流器最低能效要求的修订草案页数:3页 使用语言:汉语,英语翻译版本。英语版只作为参考。如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能源局拟对构成主要能源消耗设备的三种产品(无风管空气调节机、电冰箱和荧光灯镇流器)修订现行最低能效要求。对生产商允许一个3 至5或10年的过渡期以适应提议的新要求。提议的最低能效要求的检测方法基于相关国家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促进上述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达到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目的。 |
8. | 相关文件: 能源管理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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