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KOR/96
2005-09-21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ICS:[{"uid":"71.100.70"}]      HS:[{"uid":"33"}]
5. 通报标题:

“标明化妆品成分的法规”修正提案



页数:47页    使用语言: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2005-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拟议的规定如下:   a) 将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通告的标题从“化妆品规范、测试方法和标明成分的法规”改为“标明化妆品成分的法规”   b) 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butylphthalate)”、“八甲基环四二硅氧烷(Octamethylcyclotetrasiloxane)”、“甲苯”、“需脂”和“溴酸钾溴化钾(Potassium bromate)从附件1中删除   c) 将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羟基喹啉(Oxyquinoline)” 和“氧腈酶(Oxyquinoline sulphate)”,从附件2中删除   d) 将“聚丙烯酰胺(Polyacrylamide)和”表皮生长因子(Epidermal Growth Factor)增补进附件3(允许使用,但限定浓度的成分目录),修订“巯基乙酸(Thioglycolic acid)”和“盐酸半胱氨酸(Cysteine hydrochloride)”的最大审定浓度,并将“地美索酯(Dimethoxan)”和“福美双(Thiram)”,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从附件3中删除   e) 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已基酯(Diethylhexylphthalate (DEHP))、“甲醇”、“源自人胎盘的物质”、“克多可纳露(Ketoconazol)”等增补进附件4(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目录)
7. 目的和理由:为提高化妆品的安全性,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增补或删除化妆品的成分。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标明化妆品成分的法规”修正提案
拟议的规定如下:   a) 将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通告的标题从“化妆品规范、测试方法和标明成分的法规”改为“标明化妆品成分的法规”   b) 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butylphthalate)”、“八甲基环四二硅氧烷(Octamethylcyclotetrasiloxane)”、“甲苯”、“需脂”和“溴酸钾溴化钾(Potassium bromate)从附件1中删除   c) 将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羟基喹啉(Oxyquinoline)” 和“氧腈酶(Oxyquinoline sulphate)”,从附件2中删除   d) 将“聚丙烯酰胺(Polyacrylamide)和”表皮生长因子(Epidermal Growth Factor)增补进附件3(允许使用,但限定浓度的成分目录),修订“巯基乙酸(Thioglycolic acid)”和“盐酸半胱氨酸(Cysteine hydrochloride)”的最大审定浓度,并将“地美索酯(Dimethoxan)”和“福美双(Thiram)”,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从附件3中删除   e) 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已基酯(Diethylhexylphthalate (DEHP))、“甲醇”、“源自人胎盘的物质”、“克多可纳露(Ketoconazol)”等增补进附件4(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目录)

通报原文:[{"filename":"GTBTNKOR96.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50921/GTBTNKOR96.doc"}]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