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电信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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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信设备: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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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联邦电信局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OIT)页数:2页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部分修订联邦电信局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OIT)。修改涉及到附件2的修订。变化是由于以下方面而做出:1785-1800 MHz频段无须许可证无线麦克风的引进;18795-1800 GHz频带无须许可证音频应用的引进;汽车雷达(近程雷达– SRR)新频段的引进:临时使用24 GHz频段直至2013年, 最终解决方案为77 GHz频段;不但在水上而且在陆地上也引进使用全球卫星搜救系统信标(人员定位信标– PLB)的可能性;在一些无线电接口(interface)法规中某些文字有变化。 |
7. | 目的和理由:由于新频段的引进,必须修订联邦电信局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OIT) 附件2并且允许特别应用进入市场。这些修订是由于欧盟内部的变化。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声明。 拟生效日期: 2005/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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