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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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池
ICS:[{"uid":"29.220"}] HS:[{"uid":"8506"}] |
5. |
通报标题:关于限制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的公告页数:1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1997年发布《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第6条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此公告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中国禁止进口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减少来自电池的汞污染。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06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散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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