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和福利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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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医药(标准化草药)
ICS:[{"uid":"11.120"}] HS:[{"uid":"1211"}] |
5. |
通报标题:关于韩国传统草药的需求、供给和分发管理的法规的修改案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 制造商(包括集团)或进口商(包括前供应商)的姓名、住所和联系地址、生产(收集)日期或进口(海关放行)日期等项目,被包括在现行的制造和包装标准化草药过程中必须指明的10个项目中,且强制要求测试机构颁发质量测试认证。 - 一些提议进行标准化的草药的术语,诸如紫苏草、芍药根、蝎子、SIEGESPECKIA HERBA等将根据韩国药典修订版更改为韩语。(但是,以前提到的4种草药的英文术语不做修改) - 该规范经过修改将生效,但此后5个月包装的标准化商品成批报关仍将适用。 |
7. | 目的和理由:公共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5/05 拟生效日期: 2005/1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5/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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