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国家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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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药品和保健品
ICS:[{"uid":"11.120.10"}]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2004年4月,马来西亚卫生部国家药品管理局的《药品注册的指导性文件》的修正案修订附录1,将通过一种安全(防伪)图案进行产品鉴定的规定包括在内。页数:33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马来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修正案规定了对在马来西亚销售的药品使用全息摄影安全(防伪)图案的强制性要求。该强制性要求适用于当地制造的或进口的所有药品和传统的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健康和安全<BR>防止欺诈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4-08-05 拟生效日期: 2005-05-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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