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ZAF/44
2005-04-20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南非
2.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ICS:[{"uid":"43.080.20"}]      HS:[{"uid":"8702.10.90"},{"uid":"8702.90.20"}]
5. 通报标题:

M2/3类机动车辆强制规范修订提案



页数:1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规范包括M2和M3类机动车辆和小型客车及以前在南非注册或许可的、设计或改造用于公路运营的小型客车。   注意,除另有规定外,客车半挂车应符合本规范所有要求,此外应符合本规范未包括的对0类或N类组合车辆部分的所有强制要求。   就已被组装的零件而言,本规范要求适用于由一个制造商提供给另一个制造商以进一步制造的未完成的机动车辆类型,并且整个规范适用于由上述后一个制造商完成之后的机动车辆。
7.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安全。
8. 相关文件: VC 8023<BR>政府公告No. 27409,通报No. R273,2005年1月4日。
9.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M2/3类机动车辆强制规范修订提案
本规范包括M2和M3类机动车辆和小型客车及以前在南非注册或许可的、设计或改造用于公路运营的小型客车。   注意,除另有规定外,客车半挂车应符合本规范所有要求,此外应符合本规范未包括的对0类或N类组合车辆部分的所有强制要求。   就已被组装的零件而言,本规范要求适用于由一个制造商提供给另一个制造商以进一步制造的未完成的机动车辆类型,并且整个规范适用于由上述后一个制造商完成之后的机动车辆。

通报原文:[{"filename":"GTBTNZAF44.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50420/GTBTNZAF44.doc"}]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