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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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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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修正议案(不同的修正案)和1995年机动车辆轮胎安全法规的修正案页数:第1023- 1030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交通部提议修订机动车辆安全法规(MVSR)和机动车辆轮胎安全法规(MVTSR)。 有关机动车辆轮胎安全法规(MVTSR),提议修订一览表IV的第1(1)(d)款。交通部提议更新机动车辆轮胎安全法规(MVTSR)一览表IV的第1(1)(d)款,在最大可允许充气压力列表中增加350 kPa (51 p.s.i.)。此项修订将使加拿大的要求与美国的要求相一致。 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法规(MVSR),修正案包括增加缩略语,以更正6(1)(f)款中的遗漏;修正6.2(1)(f)(ii)小段中的小节附注;增加显示应遵守的轮胎负载范围的要求,或在一览表IV第120(12)小节中所提及的标签信息要求;重新设置一览表IV第120(6)(a)(viii)小段的内容,有些内容在前一次的机动车辆安全法规(MVSR)的修正案中不注意被删除了(G/TBT/N/CAN/44所通报的修正案);澄清一览表IV的第210.2节;修正一览表IV的第301.2(1.1) 和 (1.2)小节中的附注,并引入测试方法1106的修订版。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声明 拟生效日期: 未声明,对6(1)(f)款的修订除外,此修订将于2006年1月1日生效,对于雪上汽车类型将于2007年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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