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HA/164
2004-11-26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泰国
2.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Thai FDA)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发酵牛奶
ICS:[{"uid":"67.100"}]      HS:[{"uid":"0403"}]
5. 通报标题:

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 No. ...,B.E. ... ,标题“发酵牛奶”



页数:5页    使用语言:泰国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公共卫生部(MOPH)拟如下修订关于发酵牛奶的规定:   (1) 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第46号和99号(B.E. 2529) 据此取消并由本通报代蘀。   (2) 发酵牛奶被规定为“特殊的控制食品”。   (3)发酵牛奶指“来自于动物可食用牛奶或来自于处理过的牛奶成份(其成份由无害细菌发酵,并用调料﹑色素﹑食品添加剂﹑食用香料或其它非奶类成份处理)的奶制品,包括高温处理﹑冷冻或干燥的发酵牛奶。   (4)根据定义的细菌,发酵牛奶的分类是:酸乳酪,酸奶,酸乳酒,乳酒和其它包含未定义细菌的发酵产品。   (5)营养强化应符合食品药品管理局要求。   (6)发酵牛奶发酵后可进行高温杀菌处理,超高温处理或任何其它相当的处理。   (7) 包括高温杀菌处理、冷冻和干燥的发酵牛奶的标准。   (8) 如果进行处理,发酵牛奶的含量至少占总重量的50%并符合标准要求。   (9) 非高温或杀菌处理的发酵牛奶包装后至最终消费前应保存在8℃或以下温度并且除冷冻或干燥的发酵牛奶外保存限期不超过30天。   (10)超高温处理的发酵牛奶在包装后应至少在室温下保存5天,以进行质量评估,进入商业营销。   (1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特殊要求。   (12)发酵牛奶的生产商、进口商应遵守关于生产方法、设备和存贮的特殊要求。   (13)发酵牛奶的容器应符合关于食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14)发酵牛奶的标签应符合关于食品标签的特殊要求;此外,某些发酵牛奶的产品名称和标签应符合本通报中的附加要求。   (15)本提案生效前得到食品序列号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应在提案生效后180天内根据新规定提交申请,现在使用的标签可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7. 目的和理由:保护商业秘密。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报公布之后。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WTO成员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 No. ...,B.E. ... ,标题“发酵牛奶”
公共卫生部(MOPH)拟如下修订关于发酵牛奶的规定:   (1) 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第46号和99号(B.E. 2529) 据此取消并由本通报代蘀。   (2) 发酵牛奶被规定为“特殊的控制食品”。   (3)发酵牛奶指“来自于动物可食用牛奶或来自于处理过的牛奶成份(其成份由无害细菌发酵,并用调料﹑色素﹑食品添加剂﹑食用香料或其它非奶类成份处理)的奶制品,包括高温处理﹑冷冻或干燥的发酵牛奶。   (4)根据定义的细菌,发酵牛奶的分类是:酸乳酪,酸奶,酸乳酒,乳酒和其它包含未定义细菌的发酵产品。   (5)营养强化应符合食品药品管理局要求。   (6)发酵牛奶发酵后可进行高温杀菌处理,超高温处理或任何其它相当的处理。   (7) 包括高温杀菌处理、冷冻和干燥的发酵牛奶的标准。   (8) 如果进行处理,发酵牛奶的含量至少占总重量的50%并符合标准要求。   (9) 非高温或杀菌处理的发酵牛奶包装后至最终消费前应保存在8℃或以下温度并且除冷冻或干燥的发酵牛奶外保存限期不超过30天。   (10)超高温处理的发酵牛奶在包装后应至少在室温下保存5天,以进行质量评估,进入商业营销。   (1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特殊要求。   (12)发酵牛奶的生产商、进口商应遵守关于生产方法、设备和存贮的特殊要求。   (13)发酵牛奶的容器应符合关于食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14)发酵牛奶的标签应符合关于食品标签的特殊要求;此外,某些发酵牛奶的产品名称和标签应符合本通报中的附加要求。   (15)本提案生效前得到食品序列号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应在提案生效后180天内根据新规定提交申请,现在使用的标签可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通报原文:[{"filename":"GTBTNTHA164.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41126/GTBTNTHA164.doc"}]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