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电信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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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信设备:无线电通讯设备和电讯终端设备
ICS:[{"uid":"33.060"},{"uid":"33.05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联邦电信局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OIT)页数:3页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部分修订联邦电信局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OIT)。该修正涉及到附件1和2的修订。附件1的修正是由于对海上设备的准确定义,提出了附加的基本要求;附件2是由于根据CEPT/ECC决议采用了新的频段,以及无线电干扰法规某些编辑上的修改。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跟上欧洲法律的发展, 联邦电信局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OIT)的附件1必须修订,由于现行无线电干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2005/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12/0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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