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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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用能产品
ICS:[{"uid":"27"},{"uid":"99.001"}] HS:[{"uid":"9901"}] |
5. |
通报标题:《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页数:5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规章规定了能源效率标识的定义、管理主体、实施模式、备案程序、使用方式、监督管理、以及相关的罚则。本规章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国产和进口用能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节约能源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4/9/1 拟生效日期: 2005/3/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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