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能源效益事务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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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子镇流器
ICS:[{"uid":"29.200"}] HS:[{"uid":"8504 1000"}] |
5. |
通报标题:香港关于电子镇流器的自愿性能源效率标签计划页数:包括附件3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中国香港将提出一项关于电子镇流器的自愿性能源效率标签计划。所参与的制造商、代理商或零售商将把指定形式的能源标签粘贴在其已注册的器具上,表示根据“香港关于电子镇流器的自愿性能源效率标签计划”文件,该器具已经达到某些能源效率和性能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提升消费者对能源效率的意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4/12/31 拟生效日期: 2004/12/3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11/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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