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丹麦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丹麦环境保护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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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alcopops”或酒精水果饮料(软饮料与酒精饮料的混合物)和酒精含量低于总量10 % 的苹果酒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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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环境部关于对2002年8月24日第713号“关于啤酒和某些软饮料包装的存放和收集等事项法令”进行修改的法令。页数:2页 使用语言:丹麦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扩展现行包装法令的范围,增加“alcopops”或酒精水果饮料(软饮料与酒精饮料的混合物)和酒精含量低于总量10 % 的苹果酒的包装。该包装将纳入现行啤酒和碳酸软饮料包装的存放和回收系统。这意味着所有“alcopops”和苹果酒的可存放包装都必须附带存放标签方可销售。 对被包括的包装税收加以修改(降低),是该建议扩展存放和回收系统的先决条件。 |
7. | 目的和理由:减少乱丢包装物。为“alcopops”包装制定相同的条件 – 以啤酒和麦芽酒为基础的“alcopo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5/02/01 拟生效日期: 2005/02/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两个月。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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