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2. | 负责机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通用白炽灯
ICS:[{"uid":"29.140.20"}] HS:[{"uid":"8539"}] |
5. |
通报标题:白炽灯页数:1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标准涵盖具有以下特性的家用白炽灯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a)25瓦到500瓦(包括25瓦和500瓦)的额定负载; (b)110伏到277伏(包括110伏和277伏)的额定电压; (c)最短笀命1000小时; (d)透明、白色、内磨砂、均匀涂层或彩色灯泡;以及 (e)标准卡口或螺口灯帽,如表1中所示。 该标准不适用于荧光灯。 |
7. | 目的和理由:为保护消费者或用户免遭对健康和安全的危险,已建议强制执行。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如标准法案所要求的,由负责贸易和工业的部长批准通报的日期,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公报上发布通告。 拟生效日期: 如标准法案所要求的,由负责贸易和工业的部长批准通报的日期,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公报上发布通告。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07/1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