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68)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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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重型柴油发动机
ICS:[{"uid":"13.040"}] HS:[{"uid":"8408"}] |
5. |
通报标题:控制新机动车辆空气污染排放:对重型柴油发动机和车辆进行使用中的测试页数:1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提议为出厂年为2007年及以后的重型柴油发动机车辆制定一个由制造商进行的、使用中排放测试的计划。该开拓性的在使用中测试的计划要求发动机制造商使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测量其柴油发动机的废气排放。这也是首次,所有的制造商将定期向美国环保署提供由正常运行的发动机产生的显著排放量数据,美国环保署将对其进行评估,以确保这些发动机符合特殊排放要求。该法规提案是美国环保署与发动机制造商协会所签协议的结果。该提案有助于确保从在实际行车条件下实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中获益,以推进美国环保署的清洁柴油机行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08/1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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