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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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卷烟
ICS:[{"uid":"13.220.40"},{"uid":"65.160"}] HS:[{"uid":"24"}] |
5. |
通报标题:卷烟易燃性法规提案;烟草制品报告法规提案页数:第1386-1403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卫生部提议要求所制造的卷烟降低引燃(沙发等)软家具、床垫和被褥的可能性,以减少与此类火灾相关联的死亡和伤害。法规提案将要求自2005年10月1日起,所有在加拿大制造的或进口的卷烟按照ASTM E2187-02b测定卷烟耐燃性的测试方法标准所述的在10层Whatman no. 2滤纸上40次重复试验期间内燃烧其全长不超过25%。该执行标准规定了一个目标,但允许制造商自由的利用其所选择的制造工艺或技术设计达此目标。此外,对行业提出的关于可能增加毒性的关注做出反应,烟草制品报告法规的修正案将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在易燃性标准生效前和生效后,对在加拿大出售的各种品牌的卷烟履行年度的毒性测试。将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在年度基础上向卫生部提交此类测试的结果。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修订烟草制品报告法规的法规第3项除外,这一项在2004年6月26日之后,并且在这些法规注册之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07/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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