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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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学物质
ICS:[{"uid":"71"}]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环境部法令草案:制定对危险化学物质保存记录和通报的要求页数:6页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执行法案No 356/2003 Coll 第28条关于化学物质和化学制备品的内容,并规定:对危险化学物质进行记录和通报。目前的危险物质记录包括:物质的鉴定、杂质的鉴定、合成物/关于成份和物质分类的信息、危险物质的生产和进口通报、生产商和进口商基本数据、危险物质及其物理、化学性质,在环境中的存在笀命和传播、生态学和毒物学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实现人类和动物的保护及环境的改善。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4年4月 拟生效日期: 2004年5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04/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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