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工业工作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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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器和电子设备
ICS:[{"uid":"13.310"},{"uid":"23.140"},{"uid":"23.120"},{"uid":"33.050"},{"uid":"33.160"},{"uid":"35.160"},{"uid":"35"}] HS:[{"uid":"8414"},{"uid":" 8415"},{"uid":" 8418"},{"uid":" 8450"},{"uid":" 8451"},{"uid":" 8471"},{"uid":" 8515"},{"uid":" 8516"},{"uid":" 85"}] |
5. |
通报标题:工业工作司关于进口到泰国的旧电器和电子设备批准标准的通知页数:8页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此通知: 1.将所列旧电器和电子设备及其零部件归为3类有害物质。 (生产,进口,出口或持有旧电器和电子设备及其零部件必须获得许可证或登记注册) 2.制定了上述旧电器和电子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进口批准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可能对人,动物,财产或环境造成的危险并遵守巴塞尔公约。 |
8. | 相关文件: 批准时公布通告的出版物:<BR>官方公报Vol.120, 专刊115 ngor, 2003/10/02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9/26 拟生效日期: 2003/10/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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