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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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冰箱(
ICS:[{"uid":"23.120"},{"uid":"97.040.20"},{"uid":"97.040.30"},{"uid":"97.060"}] HS:[{"uid":"8414"},{"uid":"8415"},{"uid":"8418"},{"uid":"8450"},{"uid":"8516"}] |
5. |
通报标题:家用电器噪声限值页数:8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噪声限值,目前对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及电风扇的噪声限值进行强制性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与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 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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