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农林部 国家兽医研究和检疫机关 (NVRQ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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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供人类消费的畜产品,例如,乳品及乳制品、肉类及肉制品和蛋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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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建议的对畜产品标签标准的修改草案页数:2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建议的修改如下:以按照外贸法案的实施令获取外汇为目的、为旅游业而进口的畜产品应该用朝鲜语加标签。对于已知能引起过敏反应的畜产品,包括蛋类、乳品、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肉、猪肉、桃和西红蜀,每种过敏性成分都应该说明,不管食品含量如何。畜产品包装材料的标签应该符合根据食品卫生法令的实施令的食品标签标准。用于不满6个月婴儿的婴儿液体食物的包装上的标签应该包含以下声明:‘母乳是婴儿的最佳食品’。 |
7. | 目的和理由:提供消费者信息 |
8. | 相关文件: NVRQS公众通告No. 2003-83 (2003年10月14日) (朝鲜语)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12/31 拟生效日期: 2003/12/3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12/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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