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能源效益事务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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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液晶显示监视器
ICS:[{"uid":"31.120"}] HS:[{"uid":"8471 6021"}] |
5. |
通报标题:香港有关液晶显示监视器(LCD)自愿性的能源效益标签计划页数:包括附件3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中国香港将推荐一项有关液晶显示监视器自愿性的能源效益标签的计划。参与实施该计划的制造商、代理商、或零售商将指定格式的能源标签粘贴在其已注册的电器设备上,以表示根据香港有关液晶显示器自愿性的能源效益标签计划,这些电器设备已符合某些能源效益和性能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增进消费者对能源效益的认知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12/31 拟生效日期: 2003/12/3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11/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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