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根廷 |
2. | 负责机构:卫生政策、法规与关系部(SPRRS)和农牧渔业、食品部(SAGP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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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酒精饮料
ICS:[{"uid":"67.160.10"}] HS:[{"uid":"22"}] |
5. |
通报标题:阿根廷食品法典– 酿酒产品页数:10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结合MERCOSUR共同市场小组第 14/01号“关于酿造产品的MERCOSUR技术法规” 决议,修改阿根廷食品法典第1080、1081和1083条。该修改案有关在MERCOSUR成员境内销售或在成员国间进行贸易的、以及从MERCOSUR成员国以外进口的酿酒产品,并包括:啤酒、液体麦芽、麦芽大麦和其他酿酒产品的定义、根据其固有的特定比重、颜色、原材料比例和其他成分比例的啤酒的分类、商标名称与说明、分析方法的参考标准(美国酿酒化学家学会、ASBC、欧洲酿酒协定、EBC)、成分与特性、添加剂和加工助剂、致污物、卫生学、重量和测量、标签、分析和抽样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制订酿酒产品的鉴定和最低质量标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年5月7日(官方公报) 拟生效日期: 2003年5月7日后9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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