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荷兰 |
2. | 负责机构:交通、公共工程与水利管理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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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能够警告司机其速度正在被雷达测量的雷达接受器。
ICS:[{"uid":"33.200"}] HS:[{"uid":"8526"}]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改车辆规则以增加一项对雷达接受器的禁令的法令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禁令的目的是禁止第4点提到的雷达接受器。一方面,禁令在部件交易中起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对车辆状况中具有指导作用。 |
7. | 目的和理由:速度检查构成政府鼓励机动车司机检查其现有限速的核心部分。超过速度限制往往引发公路车祸。禁令禁止的这些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09/01 拟生效日期: 2003/10/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07/2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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