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32)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食品企业
ICS:[{"uid":"99"}] HS:[{"uid":"99"}] |
5. |
通报标题:根据《2002公众健康安全和反生物恐怖预防应对法》(简称:生物反恐法。译注) 制定的《食品企业注册管理条例》页数:5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提出一项法规:在美国境内生产、处理、包装或盛装人或动物消费的食品的国内与外国企业必须在2003年12月12 日之前在DFA注册。 该建议法规将实施《2002公众健康安全和反生物恐怖预防应对法》,即使缺少最终法规,也要求国内与国外企业在2003年12月12日之前在FDA注册。在爆发食物源疾病事件时,这些信息将帮助FDA 和其他机构确定事件的起因和情况。另外,注册信息将使得FDA能够尽快通报可能被爆发疾病影响的企业。 |
7. | 目的和理由:通过向FDA提供美国境内生产、处理、包装和盛装消费食品的所有设备的信息,使FDA能够尽快行动以应对美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12/12 拟生效日期: 2003/12/12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04/4,对该文件的书面意见应提交给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上访管理部门(HFA-305), 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