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典 |
2. | 负责机构:Vägverket (瑞典国家公路管理局); Kommerskollegium (瑞典国家贸易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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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uid":"43.080.01"}]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私人小轿车、卡车、大客车及其拖车的瑞典国家公路管理局法规页数:284页 使用语言:瑞典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草案规定了私人小轿车、卡车、公共汽车、大客车及其拖车的设计和装备的要求。新的法规取代了现行法规VVFS 1994:5。在前的‘车辆条令’(1972:595)中,关于车辆设计和装备的基本法规,以及在军事道路交通法令(1974:97)中,关于车辆的设计和装备的部分,在训练时和在报警时,消防队火警服务的道路交通法令(1995:137)、瑞典关于国际公路交通车辆的法令(1987:27)等均已被并入该法令。前国家要求均由EC指令中相关的技术条款取代。现在,这些要求也适用于自愿装备于车辆上的设备。该法规包含新的 |
7. | 目的和理由:目的是更好地使法规适应于关于车辆制造的现行EC指令和ECE法规,并给之以词汇和法律上的更新。新法规作 |
8. | 相关文件: 车辆法案(2002:574);车辆法令(根据指令98/34/EG的通报)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03/20 拟生效日期: 2003/05/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01/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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