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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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后保险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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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机动车安全法规的建议修正案(后保险杠)页数:第3068-3088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交通部建议修改《机动车安全法规》,引入第223部分“后保险杠”。该部分的目的是减少当客车与诸如拖车等大型和重型车辆的后部相撞时造成的伤亡。在此类撞车事故中,客车可能滑入拖车底部或滑过拖车底部,使得拖车的后部嵌入客车内。该修正案试图通过限制向后滑行的程度,阻止客车被嵌入,避免严重伤亡事故。该项新内容将要求大多数毛重(GVWR)在4,536 kg或以上的车辆,应配备达到特定尺寸标准、偏斜度要求和能量吸收标准的后保险杠。 该建议部分还将引入一种也称为“后保险杠”的附带测试方法。该方法制定了用于检验强度要求与能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02年10月5日《加拿大公报》,第I部分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12/1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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