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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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用铅酸电池
ICS:[{"uid":"29.220.20"},{"uid":"43.140"}] HS:[] |
5. |
通报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 xxx:2002 – 机动车用铅酸电池 – 规范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详细规定了用于机动车发动、照明和点火的机动车用铅酸电池(以下称“电池”)。 |
7. | 目的和理由:用户安全与保护 |
8. | 相关文件: JIS D 5302:1997 – 机动车用铅酸电池 |
9. |
拟批准日期:
在政府公报或全面发行的报纸上发表15天后。 拟生效日期: 在政府公报或全面发行的报纸上发表15天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12/1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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