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加拿大环境部和加拿大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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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活性转基因生物体
ICS:[{"uid":"07.080"}] HS:[] |
5. |
通报标题:活性转基因生物体法规页数:第2926-2936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活性转基因生物体法规》将允许加拿大执行《生物多样性大会制定的生物研究安全性的卡特赫纳协议》(议定书)。该协议为活性转基因生物体(LMOs)的跨界转移而导致的对生物多样性的保存和持续使用的危害做出评估与管理提供了框架。虽然加拿大已经签字,但它还未批准该协定书。关于加拿大政府是否应当批准该协议的一系列横跨加拿大的讨论已经结束。如果加拿大选择批准,该建议法规将执行该议定书的出口通报、文件、无意的和不合规定的跨界转移要求。加拿大进口义务将通过现行法规来达到。该文件还在SPS 协议下通报。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2002年9月28日的加拿大公报,第I部分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11/2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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