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运输和通信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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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无线电和电讯终端设备
ICS:[{"uid":"33.050"}] HS:[] |
5. |
通报标题:修订政府法令No 426/2000 Coll“关于制定无线电和电讯终端设备技术要求”的政府命令草案页数:2页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修订政府法令No 426/2000 Coll.的一些条款,首先,遵循附加在PECA 上的远程通信附录的指令No 1999/5/EC的情况下,在产品上加法贴CE 标记。 |
7. | 目的和理由:使捷克法律与EC法律一致。 |
8. | 相关文件: 关于电讯的法案No 151/2000 Coll.;修订的关于产品技术要求的法案No 22/1997 Coll.;修订的制定无线电和电讯终端设备的技术要求的政府法令No 426/2000 Coll.;指令No 1999/5/EC。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10 拟生效日期: 2002/1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9/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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